山本隆司:诉讼类型、行政行为与法律关系

屠振宇:我国宪法修正案技术的反思与重述

从稷山县这一事例,可以看出在国内各地普遍采用的对付访民的办法,已形成一张密布的维稳网络:第一,要求上访人员签写停访息访书。

具体事务由专利局纠纷解决办公室(Hearing Office)受理、并以局长名义做出裁决。同时,和传统上技术与产品产权不涉及公共利益的形式不同的是,目前专利侵权的社会影响越来越复杂。

山本隆司:诉讼类型、行政行为与法律关系

五是从立法上逐步强化对专利权的保护。所有具有技术背景的法官都从专利商标局的资深审查官(员)中考录,多数具有法律背景的法官也来自专利局。在西方发达国家,专利法朝着逐渐强化对专利权人保护的方向不断演变。德国、日本、韩国等都建立了专业法官制度或调查官制度,发挥专利审查人员的专业咨询作用,协助法院查清事实。二是进一步加强执法协作协调机制建设。

二是海关执法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同时,又可能涉及行政执法、司法执法和刑事执法、海关执法乃至执法国际协作和国际谈判在掇刀公安分局,记者随机分别向两名干警询问:知道你们局长的工资收入以及住房等情况吗?一个摇头,一个答:这是他自己私人的事,我们无权过问。

在掇刀区被确定为湖北省惟一试点后,区委书记王保举在一次采访中这样说当时面对的改革机缘。仍然没能触及改革的最核心部位,当地有官员这么认为。与之相随的,还有一套对虚报、谎报、漏报和拒不申报严厉的预防和惩罚措施。有私家车一辆,二手富康,购车款7万,来源为个人收入。

这与同在2009年岁首,由新疆阿勒泰地区率先在全国破冰,高调试行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相比,掇刀似乎选择了一条刻意低调的路径。我提醒他,作为领导干部的配偶同样有义务申报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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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掇刀被确定为湖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的工作联系点,在这样的背景下,掇刀肩负起了改革试点的历史重任。缺憾干部到底有多少资产,仍是模糊概念这两名老干部认为,他们其实最关心的还是领导干部个人及家庭有多少财产。但设想并非一帆风顺,在掇刀区常委的吹风会上就遇到阻力。当时,有一名校领导因为担心家庭财产等隐私曝光不利,在报告中隐瞒了其配偶开美容院的情况。

据披露,在11名常委班子成员的闭门会议上,很多人针对这项改革提出了自己的想法。阻力能不能完成试点,考验区委执政能力2009年9月,掇刀区成立由区委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这种情况往往在公示的第一关即单位公示栏公示时就会被同事发现。还有的担心:群众会不会认为我们在作秀,这一制度最终会不会半途而废?第一次酝酿在担心和困惑中结束。

掇刀石街道办事处一名干部,是受访者中为数不多的知道有网上公示的。但有些领导干部的孩子是非常正常的,为什么也要公开?他们的姓名、学校这些信息透露后,万一造成负面的事情发生(指被人报复、伤害等),责任又由谁来担?所以涉及孩子的情况,哪些可以公开,哪些不适合公开,现在很多人都比较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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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如何确保领导干部的报告内容如实、没有漏报?按照试行办法,报告人在填完资料后,由所在单位党务公开栏公示一周,并经单位党组织审核,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然后再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又经审查组再次复核,才在掇刀区政府网上公示。网页醒目位置,公布了两部专用举报电话,同时还公开了掇刀区廉政专户账号——— 按试行办法,报告人如有违纪违法所得,在报告前可以无记名方式上缴到廉政专户,缴款人可将上缴凭证留存备查。

如实史无前例的诚信考验和压力测试张宇峰是区房管局拆迁办主任,他向记者坦言,刚通过网络公开时,还是很有压力,也经历了从不适应到适应的过程。但对其女儿 ,司 机的说法却是华(中)师(大)毕业的,还没工作,并不知其留学一事。而在掇刀区政府,一名宣传部官员就(领导干部)孩子的情况适不适合公开,与记者展开了辩论。作为区委书记,理应带头接受监督。但事后为人诟病的是,阿勒泰的申报公示仅限于官员工资、奖金、福利费等,更为外界关注的领导干部及其家庭成员的财产,包括汽车、住房等动产、不动产,股票以及个人银行存款等7项内容,仍属秘密,仅供纪检监察机关、预防腐败部门掌握。但如实报告后,你的东西就曝光了。

记者就街道办几名主要领导网上公示内容向其一一求证,这些申报信息,我感觉都是准确的。你的公车,一年跑多少公里,花了多少钱,也应该公开透明。

掇刀区拆迁办主任张宇峰以自我申报中的体会认为,还要把领导干部更多的所谓的隐私,更进一步地公开。在掇刀区财政局,两名受访的离退休老干部亦对网上公示表示不知,没听说这事,而在得知后两人看法却是恐怕又是走过场的吧?据两名老干部向记者一一核对,该局副局长刘青松、张锐,区国资局副局长杨小华在网上公示的内容也大多属实。

从网上发文日期看,掇刀区的这一廉政举措并非新鲜出炉侵犯专利权的影响往往不局限于权利人,受损者也不局限于权利人。

在西方发达国家,专利法朝着逐渐强化对专利权人保护的方向不断演变。德国、日本海关对进出口环节有权进行专利执法。一、国外专利执法保护的新趋势从宏观上看,当前,专利执法变化趋势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一是专利局的作用日益突出。

二是进一步加强执法协作协调机制建设。对于这类裁定不服的,当事人要按照司法程序申请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对其裁定进行司法审查,或者以上诉方式而不是以起诉方式寻求司法救济,作出裁定的行政机构不作为被告。

专利执法行政机关往往采取准司法程序执法,形成具有既判力的准司法决定。所有具有技术背景的法官都从专利商标局的资深审查官(员)中考录,多数具有法律背景的法官也来自专利局。

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产品和技术生命周期日益缩短的新形势下,传统的法律原则远远不足以惩罚违法犯罪,保护创新者利益。四是从国内执法向跨境执法和多国联合执法演变。

日本设立了知识产权战略本部,由首相任负责人。美国设立了直接对总统负责的执法协调员。例如,德国联邦专利法院就对专利行政决定进行司法确权审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的提升,越来越多的国家成立了专门的专利或者知识产权法院。

三是行政和司法执法职权和程序融合的趋势日益明显。借鉴国外行政执法与司法执法职权和程序相互融合的做法,实现专利行政执法向准司法方式乃至执法结果向司法初裁法律地位的过渡,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和调处能力建设。

由于专利与对外贸易密切相关,既涉及侵权假冒商品的贸易问题,也涉及技术贸易问题,因此,专利执法已经成为各国海关执法的重要领域之一。应当加重侵权人的责任。

各国法院、海关、刑侦机构乃至执行机构甚至邮政机构在专利执法上的合作不断深化。应当借鉴一些国家做法,对侵权者施行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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